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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感恩缺失天理不容(原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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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帖被 楚哥 从 『 社会杂谈 』 移动到本区(2009-12-04)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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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感恩缺失天理不容(原创)

  文/老树根

  丛飞走了,他把光明留给了人间。他的事迹感动了中国,此时此刻,穷尽最美的词藻来赞美都不过分,他是毫不利己,专门利人的圣人,他是无私奉献的典范,他用诚挚的爱心,谱写了一曲扶困助弱的动人乐章。毫无疑问,他是伟大的,我们要永远怀念他、敬仰他、学习他。

  我们也有扶困捐助,每年几百元,那是集体的行动,相比圣人丛飞我们显得十分渺小。我们可以不及丛飞的伟大,但绝不可以去对一个把自己的全部都贡献给这个社会的人说三道四,更没有资格怀疑一个圣人的动机。

  可是,社会有些人却对他的善举不理解、不认可,说什么:“丛飞有捐助快感心理依赖症”,认为“丛飞的善举是一种病态”。甚至更令人心寒的是,一些接受过丛飞资助,有的已经上了大学,有的大学毕业已经开始工作,连站出来承认接受过资助的勇气都没有。更让人气愤的是把丛飞对她的资助说成另有图谋。丛飞病重住医院期间,当记者问那些接受过资助的能否去看望一下丛飞,回答的却是“我太忙了,没有时间。”……这几天我一直在关注,看有没有受过丛飞捐助的学生去为圣人送行,但是它再一次让我失望。我真想骂人!我想问一问那些人的良心上那里去了!!!难道就不怕口水淹死!!!

  面对这样一个感恩缺失的社会,这又让我联想到去年7月18日《中国青年报》一份报道,去年6月30日,从山东老家来沈阳的年仅17岁的韩磊,在和几个小伙伴一起到附近的丁香湖游泳时,发现一名溺水的男青年。他奋力游了300多米,将落水者托出水面,而自己却因精疲力竭被大浪卷出10多米远光荣献身。韩磊的义举及意外死亡,让所有人感到惋惜,人们被他见义勇为的行为所感动,而被救者自现场离开后至今没有站出来说一声“谢谢”,又着实令人感到被救者的不可理喻。还有一件,也是发生在去年的事,四川打工青年陈相远在厦门营救落水者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,家人想为他申报“见义勇为”,可被救者至今没有露面。陈相远的父亲说:“我们不会向他索要赔偿,只是希望他能出来为陈相远作个证,陈相远是因为见义勇为而死的。”我再一次试问人们的良心啊!!!如果面对别人的恩惠都显得如此地麻木,那就难怪有人见死不救,为富不仁了。

  感恩是什么?感恩在哪里?我试问自己。感恩,是出于对帮助人的感激?是仅仅对帮助人的一声道谢?不是!感恩,是受助人对施予者最起码的回报,是受助人对社会道德良性互动的催化剂,社会需要感恩。

  人人都应常怀感恩之心,感激生育你的人,感激抚养你的人,感激教育你的人,感激关怀你的人,感激帮助你的人……感恩是一种美好的情感,是人性和人的高贵之所在。拒绝感恩,是道德的失落,是文明的衰败。

  中国有句老话,叫做“滴水之恩,当以涌泉相报。”“投我以桃,报以琼浆。”感恩,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,也是一个人的基本品德。一个人没什么,万万不能没良心,这是人格问题。佛经里有句话“鸦知反哺,羊解跪乳。”老乌鸦飞不动了,小乌鸦飞出去抓了虫子回来喂老乌鸦吃。羊吃母亲的奶是跪下来吃的,你看连动物都知报恩,可是有些人格卑鄙到连禽兽都不如。

  社会感恩意识的缺失,是可怕的。不可想象一个没有感恩情怀、不知报恩的社会是否能够正常发展。那些不知感恩的灵魂,尽快补上这一课吧,感恩缺失天理不容!!!

2006年4月26日
级别: 新手上路
只看该作者 1 发表于: 2007-01-19
 感恩,也需要培养.我们人性的劣根决定了,很多人的冷漠!!!连最起码的心态,都没有,这也是国人的悲哀!!!
感动自己,震撼心灵,活出味道。
级别: 新手上路
只看该作者 2 发表于: 2008-01-05
现在很多人现实生活中太得宠,要风得风,要雨得雨,总觉得一切都是自己本来就应该得到的....

也许我们大家都应该去过一种艰难的生活,去真正理解贫困,去感受逆境中的无助,在那样的环境中学会感恩,让我们的心灵接受洗礼!

感恩的心,感谢有你,伴我一生,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;感恩的心,感谢命运,花开花落,我依然会珍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