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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重受助者

楼层直达
级别: 义工
— 本帖被 楚哥 从 『 社会杂谈 』 移动到本区(2009-12-04) —
今天在最新一期(2006。5。29)的三联生活周刊(第10页的读者来信版)上看到的一篇短文,还是比较发人深省的。如下:

  南京一名贫困生花了200元钱和同学外出旅游。资助人得知后,打电话给学校,请老师提醒这名贫困生注意节俭。

  资助贫困生,是一种善举,值得赞赏,作为一名被资助的学生,也确实应该节俭花钱,但笔者以为,资助者在金钱上资助贫困生的同时,也要给予精神上的帮助,更要给受助者以尊重。对一个才十八九岁的学生来说,外面的世界很精彩,“五一”期间和同学出游,开开眼界,也是释放心情,陶冶情操。200元的花费,估计也走不远,只能在南京附近,不能算是奢侈的行为。这笔花费,还可能是自己打工赚来的。贫困生贫困的只是物质,他们精神并不贫困,我想,未必被资助了,精神就要低人一等。
 
  不知道是不是国人的善举太少了,一旦有了善举,或者要求回报,或者过分苛刻,那还不如不施与的好。让贫困生得到经济上资助的同时,应该避免方式方法上的不当给他们带来的精神和心理上的压力。赠人玫瑰手是好事,但也要小心别让玫瑰的刺刺痛了别人。(福建三明 哲明)
我相信人与人之间是相互救赎的,没有人可以独自获得救赎。
级别: *
只看该作者 1 发表于: 2006-06-03
有道理。谢谢!
级别: 总版主
只看该作者 2 发表于: 2006-06-03
是啊,很多事情不可能面面俱到